仁赤高速公路第 14 合同段管 理 办 法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仁怀至赤水高速公路第 14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二〇一二年二月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公司管理办法,结合本项目特点,本着优质、安全、高速、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的理念,特作适合于本项目的管理办法(试行)如下:【一】、备用金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本制度主要用于规范仁赤高速第十四合同段内职工和内部有关部门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的款项,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或挪作他用。预支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等用的备用金。一般按估计需用数额领取,支用后一次报销,多退少补。对于零星开支用的备用金,可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即由指定的备用金负责人按照规定的数额领取,支用后按规定手续报销,补足原定额。前帐未清,不得继续预支。目的是为了方便本项目部日常零星支出的报支,提高对备用金的监管力度,控制费用开支,防止浪费和挪用公款,有效控制备用金数额,保障本项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第二条 使用范围: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其他确需要支付现金的支出等。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内需要使用备用金的职工和内部有关部门以及相关核算管理备用金的人员。第三条 分类支出范围:备用金是指项目部预付给职工和内部有关用作差旅费、零星采购和日常零星开支不够支票结算范围事后需要报销的款项。备用金分为两大类:一、定额备用金:项目部对经常使用备用金的内部各部门和职工根据其零星开支、零星采购等的实际需要而核定一个现金定额,并保证其经常保持核定的数额。项目部定额备用金分为 1000 元、2000 元、5000 元和 10000 元四个等级。备用金数额一经核定不得随意增减。二、非定额备用金:指单位对非经常使用备用金的内部各部门或工作人员,根据每次业务所需备用金的数额填制借款凭证,向财务预借现金,使用后发票等原始凭证一次性到财务部门报销,多退少补,一次结清,下次再用时重新办理借款手续。三、支出范围:备用金主要用于以下小额零星支出:1、购买办公用品、宣称及学习资料等支出;2、支付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3、汽车驾驶员支付途中汽车修理费、油料费(核定后发卡)、过路过桥费等支出:4、支付业务招待费、咨询费、事故处理费等;5、办公设备日常维修费;6、支付在建设工程小额材料款项;7、小额或确实无法通过银行转账结算的零星支出。第四条 预借及报销程序;一、备用金预借1、备用金使用部门及人员根据业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