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中期末考试及高考成绩评比奖励试行办法为了实施目标化过程管理,完善学科考核方法、体现优质多得的分配原则,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法
一、考核的目标与依据目标:增加优秀率、减少后1/4率、提高总体成绩
1.为增加优秀率,以年级全体学生总数前30%为指标确定考核办法一;2.为控制后1/4率,以年级全体学生总数后1/4差为控制指标确定考核办法二;3.为提高整体教学水平,以前一次考试年级学科平均成绩与所教班级平均成绩差的绝对值为标准确定考核办法三
二、考核与奖励的方法1.以年级学生总数的30%为考核指标,以前一次考试学科成绩进入年级学生总数前30%的人数与下一次考试进入前30%人数差的绝对值为考核内容,每名教师所教班级进入前30%的人数每增加一名奖40-80元,减少一名扣除2040元;2.以年级学生总数的后1/4为考核指标,以前一次考试学科成绩进入后1/4的人数与下一次考试进入后1/4人数差的绝对值为考核的内容,每名教师所教班级进入后1/4人数2每减少一名奖3060元,增加一人扣除1530元;3.以前一次考试年级学科成绩与个人所教班级平均成绩差的绝对值为标准,下一次考试年级学科平均成绩与个人所教班级平均成绩差的绝对值为考核的内容,个人所教班级平均成绩差的绝对值每提高0
0分数段(视情提出相关学科的具体意见)奖4020元
4.若学科班平均成绩连续保持同年级第一第二名的,且平均成绩差的绝对值基本保持不变的,奖励202300元
5.前三项的综合考核奖励金额出现负值的以零元计算;6.高三年级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参照以上办法执行;三、高考成绩奖励办法(1)基本奖:3+1教师每人奖励600元,综合课教师奖励300元,体育教师奖励200元;(2)达成指标奖(分两类指标:本科指标和专科指标)
①年级达成指标:由校长室按每年年级的进分率、上届的上线率确定年级的达成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