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设置及其适用范围说明(试用稿)施工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广大生产型企业有很大的区别
特别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确认上,和产品销售企业有很大的不同
本文稿只探讨建造合同法准则中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业务处理,并结合施工企业实际的情况整理和设置的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
一、科目概念 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科目,称为会计科目
二、意义 1、会计科目是复式记账的基础; 2、会计科目是编制记账凭证的基础; 3、会计科目为成本核算及财产清查提供了前提条件; 4、会计科目为编制会计报表提供了方便
三、会计科目设置应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2、相关性原则;3、实用性原则
四、具体科目见下页表格五、科目使用说明:1、常用科目适用范围说明;2、简要业务核算及账务处理
五、常用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1001 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是指存放在财务部门由出纳员保管作为零星开支使用的货币资产
二、现金使用范围:1
职工工资、津贴;2
个人劳务报酬;3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4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5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
1002 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是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按国家货币资金管理的规定,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往来,除现金结算方式以外的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本科目的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
由于存放地点和用途与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因此,需单独核算
核算时一般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保证金、存出投资款及在途资金等
1122 应收帐款一、本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应收的款项,未能按期收回的承兑汇票结算款、转回的已注销坏账等,贷方登记已收回的款项、已转为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以债务重组方式收回的债权等,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收回的各种应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