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
0校本应用考核指南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
0的意见》(教师〔2019〕1号)要求,指导各地规范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
0(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2
0)校本应用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目标任务遵循应用驱动、精准测评、以评促用的原则,通过实施校本应用考核,诊断和评价教师信息化教育教学能力,评估学校能力提升工程2
(一)建立管理机制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效推动校本应用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确保考核工作有序实施
(二)制定评价体系
制定信息化教育教学能力诊断发展体系,重点关注教师在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学业评价等方面的信息化教育教学应用与创新
(三)实施综合测评
通过过程评价与成果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四)推动持续发展
保障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形成闭环,促进教师终身发展
二、考核内容从过程与成果两方面进行
包括学校“整校推进”实施成效考核和教师信息化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考核
有条件的地区可面2向区域、学校,试点开展教师信息素养监测评价,持续跟踪提升教师信息素养综合发展水平
学校“整校推进”实施成效的过程考核,重点关注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发展规划、校本研修计划,以及校本研修的过程性数据等;成果考核重点关注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包括信息化教育教学创新成果及应用转化等
教师信息化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的过程考核,重点关注教师个人信息化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计划、课程学习记录,以及校本研修与实践应用情况;成果考核重点关注教师与本校信息化环境相适应的信息化教育教学应用成果
三、考核实施(一)建立校本应用考核工作机制
建立省级统筹、区县负责、学校实施、全员参与,以评促用、工学结合、分层发展的考核工作机制
(二)把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