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监造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协助和促进制造厂家保证设备制造质量,严格控制设备在制造过程中的质量关,保证产品可能存在的缺陷在出厂以前得到处理和控制,杜绝不合格品出厂,实现设备的全过程管理;为了加强对监造公司管理,保障设备监造人员及时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山西漳电蒲洲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委托的监造公司对合同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监督和控制,包括制造厂内的监造工作
不代替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质量监造和设备到工地后的质量验收
1编写或定期修编,保证本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2监督执行单位保质、按期完成设备监造工作
3设备合同附件签订过程,明确设备监造要求、监造方式、监造内容
4负责签订三方主设备监造协议
5参与设备监造过程关键见证点
6对于没有委托第三方实施监造的其他重要设备由工程部负责委派公司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监造
7收集对本制度有效性的反馈意见
8监督本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2执行单位3
1负责签订三方或两方设备监造协议
2严格执行设备合同附件设备监造各项条文
3配合公司完成质检中心站对工程关键节点质量验收工作
4将本制度与监造工作不适应的方面汇报给工程部
4本着客观公正、诚信科学的原则实施监造,并对被监造设备的质量承担监造责任
4定期进行检查与评价本制度,将结果及改善建议反馈工程部
反馈内容包括:1)本制度的可操作性
2)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3监造人员3
1监造人员应具有本专业的丰富经验,并熟悉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及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2监造人员应有从事本专业10年工作以上的经验,监造总负责人应有20年以上的验
3驻厂监造人员专业水平应与所监造设备的专业相符
4监造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