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三年)第五条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七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钢结构工程;管道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送变电工程;特种专业工程
第十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一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由股东缴纳
股东名称或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货币第十二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缴纳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货币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股东第十四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二)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有关决议或者决定、财务会计报告;(三)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四)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二)足额缴纳出资;(三)保证公司资本的独立、真实、充足;(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