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电子商务里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随着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的进展,电子商务得到空前进展,其具有操作简便、节约时间、节约成本的传统交易方式所不具有的优点。但同时,因对其调整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使参加交易消费者极易受到侵害。因此,如何保护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我国网络经济的健康进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问题。一、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挑战(一)电子商务的界定目前,对于电子商务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美国《全球电子商务纲要》的定义是:所谓电子商务,系指通过 Internet 进行的各项商务活动,包括广告、交易、支付、服务等活动。经济合作进展组织(OECD)定义为:电子商务是指商业交易,它包括组织与个人在基于文本、声音、可视化图像等在内的数字化数据传输与处理方面的商业活动。通常认为电子商务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从交易主体上分,电子商务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BtoB,即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toC,即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CtoC,即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交易;此外,随着电子政务的进展,出现了政府与企业之间利用互联网开展的电子商务,即 GtoB 主要是政府网上的采购活动。其中BtoB、GtoB 两类交易并不涉及到消费者保护问题,BtoC 和 CtoC是消费者网上购物交易模式。笔者要探讨的是 BtoC 和 CtoC 电子商务活动中如何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问题。(二)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挑战1.消费者的知情权问题。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知情权是消费者能否做出正确的消费行为的依据,是消费者决定购买某种商品或者接受某种服务的前提。在网络交易中,因其具有虚拟性,经营者与消费者不能面对面地交易,消费者只能通过网络上的有限介绍和广告宣传来了解商品信息。而这些信息由经营者发布和控制,这就对经营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否则网络经营者有利用该网络广告欺诈的可能。另外,一般来说,由于人的主观性,网络经营者对其销售的商品无论如何详细也不可能满足所有消费者的需求。因此,对于网络商品,消费者更多的是凭着自身的感观或经验去识别和判定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