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借款合同小额借款合同 1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协商一致,通过传真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贷款方发出的偿付利息及归还本金通知及其他合同附件通知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贷款种类:个人无抵押贷款 第二条: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第三条:借款用途 借款将用于: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 %,按月收取利息,到期还本,固定利息,利随本清注:借款方还款还息,汇款凭条或网银转账记录妥善保存好,作为日后争议的法律依据 第五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 1 次发放和收回。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公司银行帐号: 第七条: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深圳市领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合同变更或解除 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纳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 1 日内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金额的 5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 5 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