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产品买卖合同 11 篇工矿产品买卖合同 1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并达成如下条款,以咨共同遵守: 一、产品情况 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三、数量 数量单位 包装货计价重量:含包装不含包装 决定交付数量的时间、地点注:允许%正负尾差/合理镑差/在途自然增减量,计算方法: 过与不足数量的计价 四、随货单证 五、质保期、售后服务 六、交货条款 交货期限 迟延交货 提前交货 交货地点 交货通知 七、运输条款 八、包装条款 内包装 内外包装填塞物 外包装 装运标记 唛头 九、付款条件 供方应在内向需方支付全部货款,但在支付货款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十、检验条款 检验标准 检验方法 检验地点 检验单位、时间、内容,异议时间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2、供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视为供方不能如约交货,则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卖方特此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如包含了他人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的,则该货物并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任何第三人均不能根据知识产权对标的物提出任何权利或主张。供方违反本条款的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元。 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根据本合同质保条款和索赔条款的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但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买方有权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赔偿数额。 1、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2、根据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3、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若外商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买方可要求卖方承担外商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