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的种类 一、工程承包的类型 工程承包主要有三种类型: 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
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
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
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
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
二、承包合同分类 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总承包、分项承包、分包、转包、劳务承包和设计施工合同等方式
总承包合同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直接签订的关于某一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的协议
签订总承包合同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招标、投标、评标和谈判协商,最终由项目法人与承包商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总承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和项目法人
项目中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只能在项目法人与总承包商之间发生
分项承包合同项目法人与各分项工程承包商分别签订的某一分项工程的协议
各个承包商分别对项目法人负责
整个工程可以约定由项目法人或其中一个主要承包商管理协调
分项承包合同的优点在于给项目法人充分的灵活性,获得最好的专业承包商以及缩短工期、节约由总承包商再分包的费用等
但若缺乏管理能力,就会带来严重困难和复杂问题
分包合同总承包商在与项目法人签订某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之后,总承包商将该工程项目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一单项工程分包给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承包合同
分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
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只能在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发生;项目法人与分承包商之间不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
但是,分承包商要间接地承担总承包商对项目法人承担的相关工程项目的义务
转包合同承包商甲向项目法人承包了某一工程项目之后,又将该工程项目转包给承包商乙,并与其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转包合同与分包合同不同,它的特点是由承包商甲与项目法人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