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纠纷起诉状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纠纷起诉状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纠纷起诉状 原告:xx 市 xx 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柴 xx 住所:xx 县 xx 庄乡边家庄村 被告:李 xx,男,汉族,19xx 年 12 月 7 日出生,住 xx 县 xx 镇新良庄村,联系电话:1375314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维修场地的费用 29450 元; 2、判令被告支付厂房与办公房返修、拆除费用 99300 元; 3、判令被告赔偿用建设工程时使用矿石作地基的费用 3000 元; 4、判令被告支付租用铲车费 75000 元; 5、判令被告支付租用铲车维修费用 5021 元; 6、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2024 年经人介绍,原被告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由被告承建原告一、二厂房及办公室、筛选厂与硬化一、二厂房地面、料厂地面等工程,并约定被告要保证工程的质量,原告要按时支付工程款
工程于2024 年 8 月开工,于 2024 年 6 月基本完工,但在修建地基时被告却使用部分矿石做基础
2024 年 9 月,一、二厂房及办公室墙体多处裂缝、硬化的地面塌陷,筛选厂精矿池也发生下陷
每逢雨季,由于墙体裂缝雨水渗漏到地面形成淤泥严重影响了原告的生产、生活
就维修事宜经与被告多次协商,其只对办公楼房顶做了防水处理,其余一再以多种理由推脱,不得已原告只能对部分工程进行了维修,牵强使用
但现在办公室后期工程未予完成,厂房已成危房急需重建,原告只能停产放假
2024 年 4 月,被告承揽县城河道治理工程,向原告提出租用铲车一台,原告要求其若他厂内急用时必须送回
但当 5 月原告开干选厂要用时,被告却以种种借口不予归还直至 9月 10 日才送回
在被告借用铲车期间,因其违约原告不得已又向别人租用两台,被告送回铲车后,因无法正常使用进行维修共支付维修费 25021 元
根据《建设工程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