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四方面工作安排 近日,市环保局了关于《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概述了市“十二五”期间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指出了“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规划依据,并明确了重金属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 第一,加快表面处理园区建设,优化产业布局。相关部门要积极扶持有规模、有技术优势的企业,帮助其进行提档升级和技术改造,使其成为所在行业的标杆式企业,并引导企业进入园区集群进展,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和示范作用,带动其他表面处理企业进入园区实施法律规范管理;对环保手续不全,技术装备落后的低小散企业依法予以关停淘汰,或促使其租赁园区厂房设备进行整合进展。 第二,积极推动清洁生产。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加快工业污染防治从以末端治理为主向生产全过程控制的转变,重点抓好技术装备更新、工艺创新、产品创新等关键环节,着力深化电镀重点防控行业的整治。在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企业推广无磷工艺,采纳无氰电镀工艺、低六价铬和无六价铬钝化工艺以及低 COD 除油剂工艺,采纳多级回收、逆流漂洗等节水型清洁生产工艺。在含铅蓄电池行业推广高容量密封型免维护铅蓄电池、水平电池等,鼓舞胶体蓄电池、圆柱形铅蓄电池和双极性等新型蓄电池的研发,同时鼓舞铅酸蓄电池环保回收技术及设备开发。同时相关部门要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推广计划、并建设示范工程。 第三,加大涉重企业监管力度。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采纳淘汰生产工艺的违法企业依法予以关停;企业规模小、污染物排放量大,治理有难度、经济效益差的工业企业以及靠近敏感水体或环境水质已不能达到指定功能的工业企业要实施“关、停、禁、改、转、搬”。通过法律规范企业日常环境管理,法律规范企业环境保护制度建设,法律规范污染防治设施操作程序,法律规范企业物料堆放、建立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机制等,实现涉重企业法律规范化管理。通过每年组织涉重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违法问题曝光、对违法单位通报等措施,坚决将新《环保法》落实到位,对违法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执法,法律规范化管理和严格执法监管相结合,加大行业监管力,彻底消除违法行为。 第四,强化重金属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启动“智慧环保”工程建设,通过互联网技术与环境信息化相结合,逐步实现精细化管理和动态决策。通过配备现场执法、应急重金属监测仪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