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协议书 幼儿园安全协议书 1 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家园共同的责任,为使孩子们健康、自由、欢乐的成长,根据《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家园安全协议: 一、幼儿园的责任和义务 1、定期检查幼儿园安全措施,对教职工及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细心观察每一位幼儿的情绪变化,衣着变化,做好相应工作,实行相应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等使用安全,定期检修,避开触电、砸伤、摔伤、烫伤等事故发生。 3、在幼儿发生意外事故之前,在场老师履行了职责,实行了相应的措施,不承担相应责任。 4、幼儿园负责孩子在园的周一至周五早上 8:00 至下午 17:30 的安全。(已交费期间) 二、家长的责任和义务 1、及时反馈幼儿的思想、生活及身体情况,不得隐瞒幼儿的传染病及疾病史,如有先天性的遗传疾病(心脏病、癫痫等),食物过敏,药物过敏等。监护人如有隐瞒,发生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2、按时接送幼儿(入园时间:夏秋季:8:20,冬春季:8:20;离园时间 17:00—17:30)幼儿入园及离园时必须与老师当面交接。不能随便委托他人接送幼儿。放学后,禁止在园内逗留、玩各种玩具,孩子的安全由监护人负责。 3、幼儿带药入园时,家长要写清楚幼儿姓名、班级、服药时间、服药药量及服药次数,当面交给老师并向老师介绍幼儿病情,不得将药品放在班上或放入幼儿书包、口袋等,以免幼儿误服。 4、幼儿入园不佩带任何首饰及危险物品(如:刀、剪、小珠子、有毒及具有危险性的玩具和用具等);不能携带任何食品(如:糕点、糖果、水果、奶制品等),确保幼儿安全。 5、被监护人(幼儿)的父母双方已经离异的,幼儿园没有限制任何一方监护人探望其孩子的权利。孩子入园时,监护人双方必须处理好与孩子和幼儿园的协调关系,发生任何与幼儿、监护人家庭三方的任何纠纷和事故,幼儿园概不负责。 三、地震、水灾等非人为因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发生时,幼儿园工作人员应尽力组织疏散幼儿到安全环境,并及时联系幼儿监护人到场。事故造成被监护人(幼儿)的意外伤亡,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园车接送安全办理车辆接送的幼儿家长早晚必须提前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若委托他人接送,其幼儿安全由家长负责。若不按时接幼儿,幼儿将随车带回幼儿园,家长让幼儿自己走回家的,幼儿在路上出现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另外,家长接送幼儿时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