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施工合同(1)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1
1、 工程名称:1
2、 工程地点:1
3、 承包范围:1
4、 承包方式:1
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日历工期 天
5、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第二条、 甲方工作2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施工区域,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指派 为甲方驻施工场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如施工区域有变,一般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变更不影响工程工期
如有影响,须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竣工验收必须在乙方完成全部工程(不含各种因素而延期或不能施工的面积),5 日内进行
第三条、 乙方工作3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拟订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 为乙方驻施工场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并参加竣工验收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有关人员架构表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更换项目经理或工程有关人员架构表中的人员构成
如甲方对前述人员有任何不满意,可在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的情况下,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以合格的、有资质的、令甲方满意的人员替换
3、严格执行施工法律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严格根据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4、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负责修复或赔偿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