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国务院安全生产会议和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实现我市住建系统跨越进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如下: 一、全力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 主要领导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对各类企业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与局属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单位安全责任和考核任务指标。各单位要与各建设施工企业签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细化各项考核指标。督促局所属单位签订内部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建立完善单位内部安全责任制度。坚持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分析总结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协调处理本季度出现的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建立专题会议制度,在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在各类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来临时,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落实节前检查和抗灾防灾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继续加强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根据“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建筑工程参建各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创建标准化示范施工场地作为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的重要抓手,深化推动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施工现场安全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及配套实施细则,对不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的企业和履职不到位的责任人予以记分,严肃处理不负责任的企业、不到岗履职的现场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对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悬挑外架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管,逐一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防范坍塌和高处坠落等事故。 (二)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 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仔细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督查,督促燃气企业对城镇燃气厂站、供气点、管网等设施和燃气用户用气安全及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充装、供应燃气行为,加快气瓶数字化管理进程,严禁报废、不合格、超期未检或者超量充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