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挂靠协议书 12 篇户口挂靠协议书 1 甲方: 乙方:(姓名)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户口挂靠的条件: 凡因市内工作变动、应届毕业生先落户再就业等原因,经批准已落实苏州户口但暂无落户地,在本中心办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手续的未婚人员可办理户口挂靠
二、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以下服务: 1、办理户口迁入、迁出手续
2、办理身份证换、补手续
3、提供相关户口证明(乙方需出具《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及《户口挂靠协议书》)
三、乙方承担以下责任: 1、乙方户口挂靠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条例及户籍管理规定,并配合甲方做好户籍管理相关事宜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确的联系方法(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在发生以下情况时,需及时至甲方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乙方户口挂靠期满 x 年(自 xx 年 x 月起)
2)乙方在办理结婚登记相关手续时
3)乙方已购置住房或已有新的落户地
4、乙方遇特别情况暂不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须同甲方另行协商解决
四、由于乙方未能遵守本协议的条款,甲方有权中止协议
五、自本协议中止日起一月内,乙方未与甲方联系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将不再出具任何证明材料
六、根据苏州市物价局价服字(xx)205 号文件规定,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挂靠户口管理费 120 元/次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办公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 288 号 邮政编码:215002 办公电话:051265221615 xx 年 x 月 x 日 乙方: 本人签名 xx 年 x 月 x 日户口挂靠协议书 2 甲方: 甲方户口挂靠人员: 乙方:区人才服务中心 甲方因无集体户口,为解决员工户口挂靠问题,经与乙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户口挂靠协议书
一、甲方将职工 的户口挂靠在乙方的集体户口内,挂靠日期从户口报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