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届高考语文 高考招生歧视背后的省籍鸿沟写作素材 不平等的高考录取线 几十年来,各省、市、自治区高考录取线一直实行差别对待
以北京大学为例
2002 年,北大在重 庆市录取新生 76 名,其中理科最低分 672 分,文科最低分 595 分,而在北京市实际录取理 272 人,文科生 132 人,录取分数线理科为 622 分,文科为 577 分
两地都是直辖市,而且北京市人口还不到重庆市的一半,招生名额却是重庆的 5 倍
高考招生的地区歧视,给人以这样的困惑:个人的前途很大程度上并不取决于个人奋斗,而是户口在什么地方
可否这样说:籍贯就是命运
重庆市人要 672 分才能上北大,而北京市人只需 622 分
显然是高考招生制度有问题,但不仅仅是高考招生的问题
如果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原本不该有这样的事情
《****************教育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三十门条第一款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1997 年 10 月 27 日中国政府正式签署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三条称:“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以一切适当方式,对一切人平等开放
” 但是,现实跟法律大相径庭,我们的高等教育并不是根据成绩对一切人平等开放
同样的考题,2000 年北京市文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为 465 分,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重点本科为 528 分,湖北省录取最低控制分精选线文史类第一批为535 分,最高相差 70 分;北京市理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录取控制分烽线为 476 分,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理科重点本科为 535 分,湖北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理工类第一批为 559 分,最高相关 83 分
这种差别对待的背后,凸显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