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政府手伸太长问题
时事评论背景: 最近有两件事,网络议论比较多
一件是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政府“公函求情”,希望法院对强拆部门“慎重量刑”;一件是湖北省公安县县政府向基层干部摊派烟酒销售任务,甚至为此动用了“红头文件”
对此,网友的评论或是指责地方政府与法院“官官相护”,认为“法不容情”只是说说而已;或是质疑地方政府与企业“官商勾结”猜测这背后藏匿着权钱交易;甚至有网友埋怨道,政府一直高喊“权为民所用”,可是回到现实生活中,权到底在为谁用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政府手伸太长”问题
无论是指责、猜疑,还是埋怨,都反映了一个不争的事实:有些地方政府的手伸得太长,管了不该管的事情
什么是不该管的事情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乃至个人,都无权干涉
然而,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政府对此置若罔闻,用行政权去干预审判权
这显然就是不该管的事情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抽什么烟、喝什么酒,本是由消费者自主选择的
卖不卖烟酒,卖多少烟酒,也本是由企业自负盈亏的
然而,作为当地经济的宏观调控者、秩序维护者,湖北公安县县政府却大张旗鼓地做起了烟酒推销的买卖
这也是不该管的事情
社会本有分工,法律已有规定,政府不仅不是万能的,还应该是有限的
倘若政府的手伸得太长,反而会导致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关系混乱,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社会的公平正义,甚至是政府自身的公信力
可是,为什么就是有一些地方政府不明白这样的道理呢
其实,并不是它们不明白,而是在“全能政府”体制下形成的惯性思维难以改变,它们早适应了“婆婆”的角色,该管的要管,不该管的也要管,哪怕是蛮管、瞎管、硬管
对此,接下来该怎么办
往大处说,如今“全能政府”的时代早已过去,随之而来的应该是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时代
事实上,如何让转变政府职能取得新进展,已经成为当前深化改革的紧迫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