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取消“一般题材”审核”问题
时事评论背景: 中国政府网今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于通知中“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实行梗概公示”一项,电影局的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已经实施有三、四年的时间了,之前曾有一段时间要求审查剧本,但近几年只要求看 1500 字的剧本梗概,只是实施之后一直没有正式公布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取消“一般题材”审核”问题
对于广电总局的如此取消“一般题材”审核,有人叫好有人疑虑,到底能否迎来电影业的春天还是一个疑问
电影的审查制度存在有其必要性,但应该随着社会的进步不断开放;广电总局作为电影业的主管部门,应该提供更多的指导,取消更多的审批,这样才能为电影业的繁荣贡献力量
即广电总局提供的应该是服务,切忌将更多审批权包揽,那样将会形成更多的权力寻租,不利于电影业的发展
进步总在点滴间,取消更多的审查乃是王道,但应该有更加明晰的环节保障
对于“一般题材”的界定到底应该有没有规范文件支撑,这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没有文件支撑只能处于模糊空间内,让电影从业者找不到北,不利于电影业的更新换代
对此,相关人士表示:“除了涉及民族、宗教、外交等特殊内容的影片需要审查剧本外,其他电影都属于‘一般题材’的范畴,无需审查剧本
此外,对于梗概主题表达模糊不清的剧本,也会要求审查剧本
”但是,这样的论述仍旧存在盲点,让电影从业者云里雾里
既然取消“一般题材”审核,就应该给出一个具体而详尽的名单,成为电影从业者的指南
另外,尽管取消“一般题材”的审核,但片子完成之后还需审核
在这个过程中,风险性将加大,创新性随之减少
试想,电影从业者为了安全起见,在“一般题材”的电影制作上唯有谨小慎微才能获得最终的通过公映
这样的态度对于电影业的发展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束缚,不仅禁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