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导致身亡如何要求赔偿 一、整形导致身亡如何要求赔偿 整形导致身亡,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根据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医疗费: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根据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根据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3 倍以上的,根据 3 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 30 年;但是,60 周岁以上的,不超过 15 年;70 周岁以上的,不超过 5 年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根据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丧葬费: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根据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 16 周岁的,扶养到 16 周岁
对年满16 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 20 年;但是,60 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 年;70 周岁以上的,不超过 5 年
交通费:根据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 6 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