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委托代理合同集锦六篇委托代理合同 篇 1 委托方: 受托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以“xxx ”名义申请注册如下商标 “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所代理甲方的商标事宜,时间自接受甲方委托之日起直到完成以上商标所有申请事项为止
第二条 双方确认,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以下事宜: 1
查询商标并提供注册方案以作为甲方申请商标注册的参考依据
整理、提供所有申请商标注册法律文件,直至国家商标局受理所有商标书件,以国家商标局受理通知书送达为准
在申请商标注册过程中对国家商标局的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书等通知做到及时、有效、正确处理
并根据具体情况向甲方及时说明处理依据和提供处理建议
第三条 为了该商标的顺利注册,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到: 1
提供申请商标注册所需的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各申请文件中签字或盖章
核实商标注册的数量、内容以及具体的商标
第四条 乙方在代理商标注册期间,对甲方负有以下义务: 1
乙方对甲方所申报的商标和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不宜公开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责任
在办理本申请商标注册期间,不得接受任何人对本商标事务的异议、争议或其它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委托
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其他活动
第五条 甲方就本申请的商标注册事务需要支付:交国家商标局规费及申请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在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用支票、现金或者其他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出具等额发票、商标受理证明
第六条 假如国家商标局对以上商标不予受理,乙方应全额退回指定不受理的该商标费用
第七条 假如上述有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乙方将免收代理费重新为甲方申请与驳回相同数量的商标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 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