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乙方:上海家树建筑工程公司 为确保青岛魅力之城项目 13、1317 号楼总包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能正常使用,保障购房者(以下简称业主)的合法利益,维护甲方的权益和名誉,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本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当地的有关规定,就青岛魅力之城项目13、1317 号楼总包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等事宜作出进一步的约定,共同签署本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根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以及双方的其它约定,承担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屋面漏雨,烟道、排气孔道、风道不通,或倒风等; (2) 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砂、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等; (3) 内外墙及顶棚抹灰等饰面空鼓、脱落、开裂、面浆活起碱脱皮等; (4) 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泛水倒坡积水,外墙板漏水、阳台积水等; (5) 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及地下室所有穿墙套管漏水; (6) 室内上下水管道漏水、阀门关闭不严,电气开关及漏电保护器失灵、电器具安装不牢固、接头松动、电线破损、短路、断路等; (7) 钢筋混凝土、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法律规范和设计要求; (8) 栏杆等铁艺的锈蚀等; (9) 外墙保温、外檐面砖的松动、脱落和开裂等、外檐涂料的裂缝等; (10)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其它质量问题
上述保修内容中,凡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乙方可不承担保修责任,但假如甲方明确提出由乙方负责维修某项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工作时,除非乙方确实没有能力承担,否则乙方应无条件服从,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