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株洲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1 甲方:乙方: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株洲市荷塘区新桂广场位于第号栋号房单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三个月起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出租方可以和承租方协商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 1 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的损坏不承担修缮责任,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2.煤气费;根据每月人数比支付。即支付当月水电燃气的 33%。 第九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两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3、租赁期满后,在房屋状况完善并满足乙方未有租金欠款条件下,甲方在 7 个工作日内归还乙方剩余租金及押金。 4、租赁期满,乙方未申明续约情况下,甲方可在告知乙方的三个工作日内另行换租或退租。 5、租赁期限内,甲方可在提前告知乙方的 7 个工作日期限内解约退租,并偿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均需承担违约金。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