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档案寄存劳动合同档案馆档案寄存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江川县档案馆档案寄存协议 甲 方 乙 方 江川县档案馆档案寄存中心 联系 电话 联系 电话 档 案 类 别 数 量 (卷、 件、 米) 检索工具种类 数量 小计 永久 长期 短期 长度 合 计 档案寄存起止时间 一、乙方提供以下服务:档案保管鉴定、消毒杀虫、复制、整理、编目、查询利用等。 二、乙方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配备了必要的设施,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采纳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三、甲方寄存档案应先提出申请并与寄存中心签订寄存协议,按收费标准缴纳费用。 四、甲方属于档案寄存者,所提供的档案质量须达到档案接收标准;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决定档案的公布。 五、甲方利用档案须持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方可查阅;非寄存者利用档案须征得寄存者同意。 六、档案寄存期满,甲方如需继续寄存或移出,须办理相关手续;若寄存期满后三月内,甲方没有办理继续寄存或移出手续,将视其放弃档案所有权,乙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理;破产企业档案寄存期满,乙方有权对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并将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移交,所有权归国家。 七、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丢失、损毁,甲方有权要求赔偿;但因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档案受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寄存费收讫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江川县档案馆档案寄存中心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