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维护员考核细则 1. 目的为了法律规范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队伍的考核机制,加大对秩序维护员的考核力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2. 范围物业公司全体秩序维护员3. 职责3.1 项目秩序维护班长负责对本班秩序维护员进行考核;3.2 项目秩序维护主管负责对本项目秩序维护班长进行考核;3.3 项目经理负责对秩序维护主管进行考核;4. 程序4.1 小区秩序维护队伍的考核工作,一是现场的业务考核(即项目负责人考核);二是专业考核(即公司其他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的考核);4.2 考核实施实行加分、扣分制;4.3 在考核中,对比加分标准和扣分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每加或扣 1 分,等值人民币 5 元;4.4 对于秩序维护员的考核实施,由项目实行定期考核,对于发现的违纪违章现象,由考核人员填写扣分、罚款通知单。秩序维护部实行随时抽查的办法,并把抽查的结果和奖罚的人员进行内部通报,同时于月底进行汇总报项目经理审核,在员工的当月工资中体现;4.5 秩序维护员在工作中,对于超出考核细则规定以外加分、扣分的条款,按物业服务中心相关规定处理。5. 要求5.1 加分标准5.1.1 工作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尊老爱幼、屡受客户表扬(加 15 分);5.1.3 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映问题及时,处理问题灵活(加 15 分);5.1.4 勤俭节约,为部门节约开支(加 15 分);5.1.5 常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加 15 分);5.1.6 班余常常协助管理工作,帮助后进者(加 15 分);5.1.7 内务始终保持良好,做好传、帮、带工作(加 15 分);5.1.8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加 15 分);5.1.9 在服务(生产)工作中,制造优异成绩,屡受客户表扬者(加 510 分);5.1.10 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能源有显著成效者(加 510分);5.1.11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加 510 分);5.1.13 收到业主、用户表扬信加(加 510 分);5.1.14 拾金不昧者,酌情(加 510 分);5.2 扣分标准5.2.1 行为考核5.2.1.1 头发长度前额遮住眼眉,鬓角超过耳屏,脑后发超过衣领,胡须长超过 1 毫米,鼻毛长于鼻孔,随意脱(夹)帽、披(提)衣、敞怀、不扎领带及不穿黑皮鞋(扣 15 分);5.2.1.3 仪容仪表不整,岗姿和巡逻形象不法律规范,佩戴标志不正确,言行不文明,当班弯腰驼背、东倒西歪、前倾后仰、伸懒腰、或不带工作证、不按制度着装上岗值勤(扣 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