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调查报告税务系统调查报告 1 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办理税务登记,这是现行税法的规定,然而在基层工作中发现税务登记办理环节存在四个问题: 一是无任何经营资料、场所却要求办理税务登记证;二是起征点以下个体户不愿办证;三是来办证税务登记时间滞后,在税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时,往往业主将工商执照带到工商部门作废或变更,以躲避税务部门的依法处罚(变更工商执照后税务部门无法进行处罚);四是相同登记地点却要求办理几户税务登记证(同一房号竟然能够办理几个营业执照)
为了改变当前被动、不利的局面,笔者建议: 一是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发挥协税护税网络作用
利用社会有关的资源,为税法宣传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切实提高经营户依法办证的责任意识
二是加强对税务部门内部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对依法办证重要性及意义的认识
坚持普遍登记的原则,建立税源档案,为做好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加强部门配合,共筑防漏墙
一方面,税务部门应积极主动地与工商部门联系,互通信息,加强登记资料比对,找出差距,制定措施,加以整改
丰富登记岗位职责内容,以便适应新形势税务登记管理要求
另一方面做好国、地税税务登记信息资料的沟通、比对,使得国、地税两单位资料互补,相互借鉴,互为完善
四是加快推动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化建设
尤其是工商、国税、地税三单位相关信息联网,使有限的登记资源能够共享,互为利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以便提高行政效能
五是强化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增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力量
各有关部门窗口的力量亟待加强,逐步做到对企业、独资、合伙、个体的营业执照的国地登记“一条龙”办理,方便纳税人,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切实为全民创业服务,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六是实行有力手段加强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力度
针对部分经营者拒不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可按征管法有关规定提请工商部门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