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工程合同简易工程合同 1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及地址: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及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施工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承包范围: 5、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6、工程价款(可选择): □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含税费,据实结算(单价不变)
□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含税费
第二章工程期限 第二条:根据该工程的实际工作量,工程期限为个日历天,自发包人发出施工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本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三条: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停工
2、因发包方有较大的变更,而延期施工
3、由于国家政策变化或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或合同中的部分工程项目和内容不能继续履行
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发包方要求将所属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现场
4、经发包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顺延工期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签字生效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五条:发包方责任 1、开工前具备路通、水通、电通的施工条件
2、向承包方提供建筑物结构及管线资料等资料
3、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4、及时参加验收 第六条:承包方责任 1、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遵守发包方管理规定,承包人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法律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
2、遵守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进出口交通、环境卫生、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3、施工现场按发包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材料、搭设临时设施,不乱搭、乱放,做到文明施工
4、为其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