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养拓展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一学年内第二课堂获得两个以上学分,且一个以上相应学分等级为优秀则有资格参加评定二、满足条件一者,根据以下标准得分评定,得分较高者获素养拓展奖学金(2) 在院学生会、团总支任学生干部:主席级 8 分,部长级 5分,干事 2 分。(3) 在院级社团任学生干部:团长、社长级 6 分,部长级 4分,干事 2 分。(4)在班级任学生干部:班长 8 分,辅导员助理 8 分,团支书6 分,劳生委员、纪检委员、学习委员 4 分,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娱委员、体育委员、心理委员 2 分;另外,述职会议上,由班级同学投票产生的学年中工作较好的班委,排名前三的加3 分(同时兼任多项职务的同学只能以其中一项职位来加分,不得累加,任期需满一年)2、在校级以上有刊号的报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 800 字以上文章者加 8 分,600 字以上文章者加 5 分,400 字以上文章者加 2 分。(以报刊复印件为准,同时获得多项奖项者以最好成绩为准,不得累加)3、在校级以上征文竞赛中获优秀奖以上者:优秀奖或是积极参加者加 2 分、三等加 4 分、二等加 6 分、一等加 8 分。(以证书复印件为准,同时获得多项奖项者以最好成绩为准,不得累加)4、在校级以上演讲竞赛中获奖者:优秀奖加 2 分、三等加 4 分、二等加 6 分、一等加 8 分。(以证书复印件为准,同时获得多项奖项者以最好成绩为准,不得累加)5、校辩论赛初赛至决赛单场最佳辩手或最佳风度活动者加 5 分;辩论赛冠、亚军获得团队参赛辩手加 3 分。(以证书复印件为准,同时获得多项奖项者以最好成绩为准,不得累加)7、代表学院完成 1 个校级(含校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课题主持人加 5 分,小组成员加 3 分。(以课题立项证明为准)8、代表学院参加挑战杯竞赛,组长加 5 分,小组成员加 3 分。(以上交学院的竞赛计划书为准)9、在校内外做过义工或者志愿服务者,加 3 分。(以义工证明或者志愿服务证明为准)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参评:1、所在宿舍该学年内被通报批判两次以上者(含两次)及被列为整改宿舍者。2、有无故旷课(或迟到或早退)记录或各类政治学习活动、集体活动有无故缺席记录者。3、违反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该学年内受到校院通报批判或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4、所学的必修、选修课程(含体育课)考试挂科需补考者。5、缺乏诚信,恶意拖欠应交学杂费或在遵守公民基本道德法律规范和大学生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