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缆销售合同范本简易线缆销售合同范本简易 供方: 需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电线电缆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方向需方提供下列全新电线电缆: 备注:1、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发生变更,以需方实际收货的数量为准,货物的单价按此单价执行;2、尺长度的产品必须是尺,此报价含 3%发票税金
第二条 质量标准:供方所供电线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检测
第三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 18 个月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时完好无损,电缆盘由需方使用完后通知供方及时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无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交货方式、地点及时间:按需方的要求按时运至施工场地现场,并且将货物卸至需方指定的地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七天
第八条 检验标准、验收方法: 1、供方产品进场时必须由需方指定材料员验收并开具收条,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2、按电线电缆现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供方提供的经需方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九条 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需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将货款付清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供方的供货质量、时间未符合合同约定,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每超过一天按所供产品金额的万分之四赔偿给需方;超过 5 天不能交货的,供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5%赔偿给需方,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2、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按实际所欠货款每天赔偿万分之四给供方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