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石材销售合同范本 3 篇经典石材销售合同范本 3 篇 1 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一、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二、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 1
天然花岗岩按国家颁布的 JC/T20420_和 GB/T1860120_标准执行;天然大理石按 JC/T20240_和 JC/T7920_标准执行
需方所购石材为工程规格板或异型的,需方必须向供方提供现场施工布局图,如因未能提供布局图而产生的色差,由需方承担
供、需双方按双方确认的尺寸或图纸加工和验收,需方在供方出库单上签字即视为对质量认可
如规格板或异型与确认的图纸的形状、尺寸有变更的,价格可另议
每次货到现场 3 天内,需方应组织人员进行签单验收
三、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
货物采纳木架加泡沫包装,由供方负担
如需方对包装有特别要求的,供方按情况收取包装费用
四、货物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定金到帐,自规格尺寸、图纸确认后供方收到订金后 7 天内供 500㎡到施工场地,20 天内供货完毕
交货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天泽路新恒基大厦 五、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之日付总货款之 15 %计¥146250
00 元(作为定金),每次货到施工场地后 3 天内需方应组织验收并付至总货款的 95%给供方,剩余货款待供货完毕并且货物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供方违约责任 1
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 1‰的违约金
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现场施工排版图加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
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逾期交货处理
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 3‰的违约金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