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合同六篇装饰公司合同 篇 1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装饰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就本室内装修施工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小区号楼单元楼 户 承包范围:室内装修工程包括室内木工装修及刷漆工程 室内木装修:进门口(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阳台大口(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窗口(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飘窗(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室内门(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厨房吊顶(PVC 板、铝天花)、大卫生间(PVC 板、铝天花)、小卫生间(PVC 板、铝天花),包管子(PVC 板、铝天花),包空调机、电视墙、客厅边池吊顶用木龙骨石膏板,室内顶角线(石膏线、石膏板条),角柜,电视柜
圆角大柜 个;书柜 个;阳台柜 个;鞋柜 个;隔断 个;电脑桌个 刷漆工程:石膏填缝剂填平,粘牛皮纸,用腻子打底两遍,砂纸磨平一遍,推漆两遍,包调色
本工程不包括柜子的推拉门、隔断的推拉门、阳台的推拉门、灯、照明灯及开关插座与安装工作,甲方如要求工程范围以外的工作需另外支付相应的工作费用
二、付款方式 1、工程开工,工程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甲方付总工程款的50%现金
2、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付剩余工程款的 90%
3、剩余的工程款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下一次付清
开工日期为工程材料进场日期,竣工日期为推漆完工日期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本工程依照施工图纸,设计,室内装饰工程及验收法律规范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法律规范》进行施工验收
1、负责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职能部门的一切手续及发生的相关的经济费用
2、水、电、材料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负责处理四邻的关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
4、如甲方未按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