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劳动合同 4 篇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 1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原来比较普遍,《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因为存在不签劳动合同就要支付双倍工资的问题,因此,用人单位对此比较重视,纷纷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没有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是有很多
很多未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普遍认为既然是试用期,等试用了以后再签也不迟,不试用怎么知道劳动者是否是单位需要招聘的人呢
这种认识和想法是错误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此,未订立劳动合同,也就不存在试用期
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给劳动者设定的试用期不成立
以试用期不合格辞退劳动者自然也不成立
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 82 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 2 甲方: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___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 甲方继续支付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工资,共 元,于 年 月 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三、 甲方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当于乙方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 元,于 年 月 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四、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