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专项自查报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全区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xx 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大督查自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合理分配自查要求的各项内容,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调配合,各尽其责,形成合力
现将此次督查中涉及 xx 区财政部门的相关事项自查报告如下:一、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全面清理法律规范各类涉企收费特别是地方开展清理工作,落实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一系列减税措施,降低企业用能、物流成本等方面(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重点内容第一条第五项)(一)财政部门全面清理法律规范各类涉企收费特别是地方开展清理工作方面:1
财政部门仔细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取消、停征和减免涉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法规政策
取消、停征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
取消、暂停、降标及转经营性收费项目的具体情况:经自查,在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涉及 xx 区原有涉企收费项目共 4 个,xx 区在收到取消收费项目的文件后,立即执行文件精神,停止该项目收费
在暂停收费的项目中,涉及 xx 区原有收费项目的共 1 个项目,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已暂停收费
(二)税务部门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落实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一系列减税措施,降低企业用能、物流成本等情况方面:1
税务部门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方面:(1)南区地税局在营改增全面推开后,遵循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国地税合作新理念,全面加强了国地税合作,通过共享营改增纳税人基础信息确保税费不漏征,采纳互设服务窗口互派人员的方式,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