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借款合同 12 篇(借款合同质押物如何处理) 下面是我编写的质押借款合同 12 篇,以供参考
质押借款合同 1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甲方以在经营的网吧权作为质押向乙方借款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依照我国《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做以下约定: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本人在本合同下出质的权力是完全的、有效地、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权方面的争议
本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
而且本合同的质押不收任何限制
第二条借款金额、利率及还款方式 本质押合同主债权为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陆万元整
每万元月利率为 2
5%,每月 10 日前还利息,借款期满一次性给乙方归还本金
第三条出质权利 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人的权利为出质人位于的网吧经营权,权利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质权的实现 主债务履行其届满收回贷款时未清偿的部分,乙方有权依法行使网吧经营权,收益用于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其他的应付费用
乙方依本合同行使权力时,甲方应予以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力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在质权收到可能来自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押权,并从处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1)甲方不按本质押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的网吧设备减少,经营利润走低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依法转让主债权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偿清本合同质押担保贷款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返还给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