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协议书五篇赔偿协议书 篇 1 甲方:____蔡青良,男,1983 年 11 月 14 日,身份证号 350582198311143032,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社坛村前进路9 路_____ 乙 方 : ____ 王 志 春 , 男 , 1990 年 2 月 28 日 , 身 份 证 号350582199002283079,福建省晋江市灵源大山后毓英路 35 号_____ 许 启 荣 , 男 , 1988 年 5 月 9 日 , 身 份 证 号350582198805093039,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可慕村。 甲乙双方于 20xx 年 3 月 12 日因琐事在安海永盛 KTV 发生纠纷,互相发生厮打,乙方将甲方致轻微伤,经医院检查证明,甲方已恢复正常,并无大碍。经甲、乙双方协商,于_20xx____年_5________月______31___日签订《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关于赔偿问题: 由乙方向甲方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等陆万贰仟元人民币。乙方已向甲方支付医疗费等贰万贰仟元人民币,肆万元人民币协议签订生效支付贰万元人民币,余下贰万元人民币一年内支付。 第二条 关于甲方日后身体状况的问题: 甲方接受乙方赔偿,甲方日后再发生任何身体健康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 甲方签订协议后,不再向任何机关或单位主张该起纠纷的权利。甲方对乙方表示谅 解。 第四条 该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永不反悔。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赔偿协议书 篇 2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上班时间受伤补偿事宜,经友好协商后,乙方要求与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一、受伤事实确认: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在甲方生产场所作业时,在 5 米高作业平台摔下,当时甲方在作业现场未实行任何安全措施,致使乙方坠地受伤,乙方身上创伤五处,1、左眼眼睑缝合数针,致使左眼不能完全睁开,视力受到影响,2、左手桡骨粉碎性骨折,术后恢复好之后,左手力量受到影响,不能做重活,3、左腿髋臼骨折,恢复好之后,行动受到影响,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4、左侧骨盆骨折,恢复之后对正常行动产生一定的影响,5、左脚第五趾粉碎性骨折,对正常的站立及行走产生一定的障碍。 甲乙双方对以上伤情及伤情对以后工作和生活产生的影响确认无误。 二、甲方在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