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协议书四篇车辆租赁协议书 篇 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持有的机动车号牌租赁给乙方使用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内容 (1)甲方将号牌为:京的机动车牌照租赁给乙方使用,甲方应保证该号牌为合法取得且该号牌无任何纠纷;在乙方使用该号牌前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以自有资金购买机动车:品牌类型车架号为,发动机号为,机动车登记证号为:。 (3)乙方需自行缴纳购买机动车所需的保险费、购置税、契税、车船使用税及登记费等一切费用。 二、租赁期限及租赁价格 (1)本合同约定之机动车号码的租赁期限为 20 年,自 20xx 年月日起至 20xx 年月日止; (2)本车牌租赁费用总计为人民币万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具体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三、租赁期满后之续期约定 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继续租赁该车牌的,应另行签订租赁协议。如乙方在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该车牌并支付租赁费用,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满 1 个月的,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年。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收取相应租金。 2、在乙方购置车辆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车辆登记、上牌,在乙方使用车辆号牌期间积极配合乙方完成车辆的投保、理赔等各项相关事宜。 3、若今后乙方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后,甲方应将机动车无偿过户至乙方名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在乙方购置车辆后,甲方不得擅自处置该车,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出借等处置行为。 5、为了保证本合同顺利履行,甲方有义务将本合同约定之购置车辆在购买后日内抵押给乙方,并配合办理相关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2)乙方权利义务 1、虽乙方所购机动车登记在甲方持有的上述号牌之下,但该机动车归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机动车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乙方购买机动车并登记后,该机动车的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契税完税证等全部有关证件、资料、发票均由乙方持有。 3、乙方购买机动车后,乙方使用机动车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及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违法违章等所需支付的赔偿金、罚款等各项费用,乙方有义务自行承担,甲方无须承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