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解读 日前,铁路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了《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措施,7 种失信行为将被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该管理办法从即日起实施。下面是查字典我整理的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解读。一起来看看吧。中国铁路总公司出台的《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1 月 19日起实施。根据办法,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等 7 种行为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后,铁路部门还将记录当事人个人身份信息,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这 7 种影响个人信用的行为包括:1 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2 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3 倒卖车票、制贩假票;4 冒用优惠身份证件、使用伪造和无效优惠身份证件购票乘车;5 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6 无票乘车、越站乘车且拒不补票;7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据了解,被列入失信行为信用信息记录的旅客,如有异议,可通过 12306 客服电话或由所在地车站通过 12306 客服电话向实施信息采集的铁路单位书面提出异议申请。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为 5 年,铁路部门将严格按规定向国家、地方相关部门和有关征信机构提供。数据显示,自云南高铁开通运营以来,已有超过 105 起因乘客在动车上吸烟导致动车报警事件,平均每天发生旅客吸烟导致的烟雾报警事故 3 起以上。其中,由于烟雾报警导致列车紧急降速 60 余起,比例最高。相关阅读:从中国铁路总公司获悉,为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新风,提倡文明出行,铁路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了《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等系列措施,并对铁路职工文明服务提出要求,铁路职工和广阔旅客一起,共同维护良好的铁路旅客运输秩序,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铁路旅行环境,进一步提升铁路旅客旅途中的获得感。据铁路总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中国铁路总公司依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家进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了《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从即日起实施。依据该办法,今后有七种行为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后,铁路部门还将记录当事人个人身份信息,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主要包括: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倒卖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