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工程承包合同附属工程承包合同 1 甲方: 乙方: 依据当时当地劳务市场行情及工程现场实际,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 护坡的人工劳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责任,特设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l、工程地点: 2、承包内容:铁路附属工程 2
1、中铁三局 现有劳务施工,及现场管理人员下达的施工任务
2、承包方式单包工 3、工程量清单及价格(价格均为综合单价,施工合格,现场清理,节约用料)
二、甲、乙双方承诺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不得自作主张
2、乙方全面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所有劳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现场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现场施工管理
凡领导上施工场地检查指导工作,工人不得与其发生正面冲突,若有疑问需向甲方反应情况,由甲方协调解决
3、乙方劳务人员进场,必须供个人名单(姓名、年龄、户籍)各班组长名单
4、乙方劳务人员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若发生打架斗殴,双方各罚款 1000 元并按项目部处罚条例处罚,严重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5、乙方施工人员安全均按项目部安全条例实施,保险由项目部统一购买
三、工程综合指标 l、工程指标 1
1、开工期 201 3 年 月 日,竣工 年 月 日
2、工人进入施工场地三日内必须开工,正常开工后若有不可抗力或其它因素(如设计变更和工程增加、待料、缺水、停电等)不能施工
(下雨、正常休息例外,误工连续超过 3 天,甲方必须按平均每人每天工资付与乙方工人, 四、工程款的支付和施工结算 l、甲方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结算工程款,具体约定如下: 1
l、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月二十五日计量,(若工作面未完工,无法计量,则顺延至下月计量)下月五至十五日前根据工程量的 70%支付工资
2、工程峻工或年前放假一星期内付清所有工程款工资,若所开工作业面由上至下未完成,中途停工离开,则只结算完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