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法律服务合同 非诉讼法律服务合同范文一: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xxxx 律师事务所 地址:xxxxxxx 邮编:xxxx 电话:xxxx 传真:xxxx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 项目中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项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协助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
第二条 委托事项 双方约定,乙方为项目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1、为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对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3、参加与项目相关的讨论和谈判; 4、草拟、审查、修改有关项目的的协议、章程等有关文件; 5、协助甲方制定与项目相关的办理方案; 6、协助甲方与有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协调; 7、协助甲方协调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8、协助或代理甲方申办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批准、许可和确认; 9、代为办理股权转让引发的各类变更登记; 9、办理甲方委托的有关项目的其他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及时、真实、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承担因违反本款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2、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仔细、勤勉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 2、乙方提供的咨询及法律意见和文本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尽乙方之最大可能维护甲方之合法权益
除非甲方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存在隐瞒、不真实或有误导; 3、对因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而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