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承包合同八篇食堂承包合同 篇 1 甲方:福建省侨兴轻工学校 乙方: 甲、乙方经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以保证办好食堂,服务广阔师生
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于 20xx 年 7 月 16 日将原第一、第二食堂和原第一、第二服务部及其内部学校资产(注:资产详见附件二:第一食堂固定资产清单)提供给乙方使用
甲方依据市卫生监督所指导意见,对食堂进行较为科学、合理的功能划区(详见附图)
2、甲方负责向第一食堂供水、供电(注:若停电,甲方应及时发电;若自来水厂停水,甲方应及时提供井水,以确保乙方能正常营业
) 3、甲方承诺在承包期内不在校内开设第三家食堂
但甲方烹饪、食品等相关专业的实验室进行实验教学活动不受此限
4、第一食堂的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 5、甲方对乙方经营的食堂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 面拥有检查监督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并予以积极配合
6、在甲方每月召开一次膳食工作会议时,提前一周告知乙方
二、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各功能划分区内进行相应作业,承诺不改变各功能区用途,不得变更各功能区使用范围,不得扩大使用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
乙方在第一食堂内经营饮食、开水供应,在服务部内经营生活用品、食杂、文具、水果、饮料
服务部及仓库和食堂餐厅内不得进行蒸、煮、炒、烧、烤、剪、炸、卤等食品加工
食堂不得售酒,服务部不得售卖烟、酒,炸海蛎饼应放在厨房内
2、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对第一食堂实施水、电改造、房屋装修以及结构改造
3、乙方对其承包的第一食堂享有经营自主权
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法》及学校的相关规定
4、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上交风险抵押金人民币柒万元整和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