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池租赁合同鱼池租赁合同 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租赁给乙方,现就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在租赁前甲方因此鱼池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二、转让时间从日止
三、从本日起,乙方按协商价一次性支给甲方,结算方式:现金结算,乙方以收条为凭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具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所有权利,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
否则,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同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XXXXX 元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后附移交清单)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鱼池租赁合同 2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经两方协商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所有鱼池转包给乙方
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鱼池的概况 1、位置: 2、鱼池水面和岸堤出租总面积约 亩
二、租赁期限 自 起至 止,租期为 年
三、租赁费及缴费方式 乙方每年向甲方付租赁费 元(大写: ), 年合计 (大写: )
四、租赁协议有关规定 :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
如乙方独自将鱼池出租、买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擅自收回租赁鱼池
若提前收回时,甲方应在收回前 6 个月予以告知,并给以补偿
3、合同期间,租赁鱼池的所有上缴及相关事务均有甲方处理,并负责协商妥当
4、合同期间,甲方所赡养老人若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