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和治理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单位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公共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领导组织 成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监管范围 从事商贸经营行为的大型商场、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 四、监管内容 (一)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1、重点排查治理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装修装饰材料、电路线路老化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 2、排查治理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隐患。 (二)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1、检查督促商贸企业建立并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以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 2、检查督促商贸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检查督促商贸企业加强全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4、督促商贸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五、具体实施步骤 (一)行业部门做好安排部署。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讨论制定商贸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各商贸企业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抓好落实,并要求企业全体职工积极参。 (二)企业做好自查自改。指导、部署商贸领域全方位做好自查自改工作,必须不定期对本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率要达到 1%,做到无一遗漏。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 (三)行业部门做好督查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成立检查组对本领域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不定期的专项督查检查和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讲政治、促进展、保稳定的高度,提高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人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人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