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勾结问题平新乔* 李自然**提 要我们的分析揭示了,目前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购买独立会计原则”这种事件发生的区间,是稽查概率(P)、惩罚力度(m与 n)与国家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再融资资格(to,比如净资产收益率要达 6%以上)的一个函数
并不是所有的上市公司都会愿意让中介虚报,也并不是所有的中介都愿为上市公司虚报
虚报作为一种纳什均衡,一般会发生在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再融资资格附近的一个小区间内,该区间的下限由中介(会计事务所)来把握,而* 平新乔,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
北京 100871,E-mail:xqping@ccer
**李自然,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 99 级本科生
在本项研究过程中,魏军锋进行了若干数据的整理,袁硕与郝朝艳参加过讨论,我们在此表示感谢
当然,文中的全部错误由作者负责
**该区间的上限则由上市公司决定
并且,这个假冒的上市公司的质量信号发生的区间,对于 to来说,并不是对称的,在 to(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达 6%)以右冒假的区域会大于在 to以左冒假的区域
我们还讨论了信息披露冒假事件对于市公司质量分布表现形态所发生的歪曲,证明了, 如果说真实质量落在上市公司再融资资格 t0的左右两侧内时,虚假披露便会发生,那么,一经中介机构以 T*的形式披露,则 T*作假的区间一般发生在 t0以右,这进一步锁定了虚假信息发生的分布区间
假报会使会计年报呈现出来的上市公司的质量分布相对于真实的质量分布发生均值向右平移,方差收缩变小,这对估算会计报告中包含的有关上市公司质量分布的水分与泡沫,也许会有贡献
关键词:信息披露( Information Revelation)、金融中介(Financial Intermediaries)、质量(Quality)JEL Classification:D82,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