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 第 1 条一般规定 1 定义与解释 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 / 3 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英语语言
4 适用法律 合同双方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 5 标准、法律规范 1 本合同适用的标准、法律规范(名称)(包含以下标准、法律规范,但不限于以下标准和法律规范
另需特别说明的是,假如下列标准法律规范已有更新版本,以最新执行的版本为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6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 7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法律规范(CJJ90-2024); 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9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防治法; 1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1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1996); 13 固体废弃物浸出毒性测出法(GB5086、1~2-1997); 14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 15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16 生活垃圾焚烧炉(CJ/T118-2000); 17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法律规范(GB50049—2024); 18 火力发电厂油气管道设计技术规程(GB50049—94); 19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5072-2001); 20 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DLGJ9-92); 21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5054-1996); 22 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