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辉集团煤矿 三违 界定标准东辉集团煤矿三违界定标准、通用部分严重三违1.发生事故及发现险情不及时实行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及时向矿调度、安监处汇报,或隐患事故的。2.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3.无规程措施施工的。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5.跟班管理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6.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加违章作业的。7.跟班管理人员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8.携带香烟、火种下井的。9.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10.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11.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的。12.破坏井下安全、通防设备设施;私掐电缆信号、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13.医院接到调度急救电话,未能做抢救准备工作,抢救工作不及时出现问题的责任人。14.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作业的。(二)般违章15.井口 20 米范围内吸烟或火源的。16.无证或证件过期上岗作业的。17.井下特别岗晚点到岗及早离岗或不现场交接班的。18.未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并持证上岗的,本人违章作业,区队管理人员违章指挥。19.井下工作将矿灯、自救器放在边,而未随身携带的。20.不按规定使用瓦检便携仪的或不按要求携带瓦检便携仪的。21.职工安全教育学习违反考场纪律的、考试作弊的。22.井下随意关闭矿灯休息的。23.安监员、班组长上岗没挂牌的(开、停工牌)。24.无险情而随意打开或损坏自救器的。25.上、下井人员不听从点勾人员正确指挥的。26.携带工具长度超过 1.5 m以上或工具重量超过 20 公斤以上乘坐猴车的。27.入井前不检身、乘罐乘车不点勾的。28.人行车、罐笼超员的点勾工。29.井下机电峒室、皮带机头、油脂库等有关地点不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的责任人。30.焊接人员离开现场,未消除火种的。3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32.车辆运输人、货混装的。33.机动车辆无证驾驶的。34.焊接人和切割受力构件和内有压力的容器的。35.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的。36.将氧气瓶、乙炔瓶起运送的。37.交叉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不实行安全措施的。38、使用车床、钻床时,不戴防护眼镜,女工长发不盘在帽内的。39.行车工吊运物体时下面有人的。40.各类气瓶、乙炔发生器距明火不够 10 m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不够5米以上的。41.氧气瓶没有防裂圈、安全帽、减压器或减压器没有安全阀的操作人员。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