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1 甲方: 乙方: 事件概括:20XX 年 7 月 3 日 22 时 35 分,xxx(甲方)驾驶小客车由东向西行至 xxx 路与 xxx 路交叉口西 xxxx 处时,车辆与骑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的 xxx 相撞,造成 xxx 抢救无效死亡。现 xXX(甲方)与 xxx 的所有近亲属(乙方)就 xxx 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所有近亲属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老人赡养费、交通费、误工费、丧葬费、医疗费等共计贰拾贰万元。 二、甲方将上述贰拾贰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 xx 日内汇入乙方所有近亲属共同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为: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所有近亲属后,由乙方所有近亲属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四、甲方支付所有金额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刘红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所有近亲属不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 xxx 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XX 年 XX 月 XX 日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2 甲方:XXX,男,汉族,云南省大理州 XX 县 XX 镇 XX 村人。身份证号 5329XXXXXXXXXX,驾驶证号 XXXXXX,系“云 LXXXXX”号面包车驾驶员。 乙方:XXX,女,汉族,云南省大理州 XX 县 XX 镇 XX 村人。身份证号 5329XXXXXXXXXX,驾驶证号 XXXXXX,系该交通事故受害人。 20XX 年 XX 月 XX 日晚,甲方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在大理州 XX 县XX 镇 XX 村把在路边行走的乙方撞伤,致使乙方左肋骨折断两根。当晚,甲方立即将乙方送至 XX 县医院紧急救治。住院期间,乙方家人一直陪伴照顾。20XX 年 X 月 XX 日,乙方治愈出院。现双方友好协商,并经双方家属同意,就该交通事故的相关赔偿事宜协议如下: 一、乙方住院期间已经产生的医疗费用及其他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