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制度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制度 为提高矿井的安全管理水平 ,动态掌握井下职工人数,准确了解下井人员的分布状况,法律规范员工下井考勤制度,确保人员定位考勤系统稳定、可靠运行,现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制度。一、职责范围1、调度室是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该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根据现场需要,及时对分站、接收器进行调整和完善。负责组织实施、编制设备的月度、年度维修更新计划,并负责及时将系统数据进行更改,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负责人员信息的初始录入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和补充。2、劳资科根据矿有关规定利用入井人员考勤系统计算下井津贴和班中餐,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员工信息进行修改完善。各单位人员变动及调整时,工资科要及时修改个人信息,同时将人员变动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调度室,以保证人员信息的准确性。3、安监处按矿上有关规定将相关人员下井情况纳入安监处安全考核管理体系,并据此考核相关人员的下井质量。4、总务科负责上级领导及外来下井人员的矿帽发放工作,对新配发的矿帽安排专人到调度室安装考勤卡,并将下井人员姓名与考勤卡号核对后报调度室。5、各工区负责卫生区内人员定位分站、接收器及通讯线路的日常维护和清理。负责提供准确的员工信息,并在员工信息变动时,及时到调度室进行信息变更。二、管理规定1、人员定位考勤卡作为工资科考核职工下井次数及发放工资的依据,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戴考勤卡,否则不予考勤。2、考勤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度,严禁携带多个考勤卡入井,如有出借、转让或替代他人考勤的,将取消双方当班出勤,并对责任双方各处以 500 元的罚款,单位负责人连带 100 元/次罚款。3、所有下井人员考勤卡必须安装在安全帽上,严禁私自拆“”装、拿下,否则按 三违 处理,并罚款 200 元。4、持卡人要妥善保管好考勤卡,非人为因素出现考勤不正常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室,经鉴定后方可予以更换,人为破坏者将处以 500 元的罚款。5、考勤卡丢失时,必须在当日报调度室,丢失人到矿财务科缴纳 300 元赔偿金,并由单位出具证明后于 2 日内补办,超过 2 天后无卡下井按三违处理罚款 200 元。6、安装考勤卡的安全帽由于损坏不能使用时,职工必须持新安全帽到调度室更换考勤卡,私自更换安全帽并不安装考勤卡的按三违处理罚款 200 元。7、职工离开本矿时,应及时将本人使用的考勤卡完好无损上交调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