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公司煤气管道周围及易发生火灾、爆炸等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根据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和三级动火作业三类
1、一级动火作业 在生产连续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煤气输送管道、煤气柜、阀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别危险场所,需要维修时间较长、工作量较大、发生火灾及爆炸危险性系数较高的现场动火维修、抢修等作业
2、二级动火作业 在工作区域内的管道煤气停运状态下,通过氮气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实行相关安全隔离和防范措施后进行的现场维修动火作业
3、三级动火作业 日常维修检查及煤气管道区域或车间生产装置及设备全部停运,且装置经氮气置换合格后的动火作业
二、《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一式两联,一、二、三级动火作业都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一级动火终审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执行;二级动火终审由分厂领导审批执行;三级动火由车间负责人审批执行
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 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
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根据《动火安全作业证》审批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3、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假如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人员应当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