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房协议书三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建房协议书 3 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建房协议书 篇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加人签订《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加人,参加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并签订本协议,纯属个人自愿。 第二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加人,承诺遵守本协议及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团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则。 第三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加人,拥有本协议规定的参加人权利,承担本协议规定的参加人应承担的义务。 第四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加人,承诺自己已经完全了解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的基本情况,保证会时时关注全国各地个人合作建房的进展,确信自己已经了解个人合作建房存在的各种风险(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等)。 第五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加人,对本协议的法律依据——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附件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已经熟知并充分理解其含义。 第六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加人,已经知悉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的组成,并了解他们签订的《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协议》性质和内容。 第七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加人,同意由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成员全体或者由发起团队指定的其中某一发起人作为本《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所指向的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二章 个人合作建房 第八条、“个人合作建房”是个人出资合作建房的简称,指的是一个地区的多个自然人自发发起,通过一定的形式(个人合伙协议)联合起来,共同出资购买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自己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个人合作建房”还包括团购及联合竞拍等方式。 第九条、“个人合作建房”有别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也有别于由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第十条、“个人合作建房”以参加人自住为初始目的,不以出售为初始目的。 第十一条、参加人通过“个人合作建房”方式取得的房屋,房屋权属人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权。 第十二条、“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具有公益性,但是,个人合作建房属于非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