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导师聘任协议篇一:创业导师聘任协议书 创业导师辅导协议书 甲方(创业导师): 乙方(被辅导企业): 丙方(所在科技企业孵化器): 甲、乙、丙三方本着弘扬创新创业精神,营造创业创新精神,共同帮助创业成功服务 创新创业事业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火炬创业导师行动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义务辅导乙方,每月与乙方沟通沟通不少于 1 次,每月累计沟通时间不少于 2 小时
2:甲方主动了解乙方个人及企业进展情况,并针对其困惑和问题给予指导,乙方有义务 积极主动配合
3:甲方有义务与乙方沟通进展状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有义务对丙方的创业联络员或咨询师实行培训
5:甲方在自愿原则下对丙方整体经营管理人员(尤其是决策层)进行辅导培训
6:甲方对乙方有成功预期的项目,享有风险投入,并向创业投资机构推举的优先权
7:乙方有意愿与甲方就创业与管理问题进行较长期深化沟通和对话,而非寻求单纯的实 务帮助
8:乙方认同火炬创业导师计划理念,并乐于投入时间与精力
9:乙方向甲方和丙方提交个人简历及公司介绍、个人创业经历及事业规划、火炬创业导 师行动目的简述等申请资料
10:乙方需积极主动地与甲方联络沟通,同时加强与其他导师的沟通
11:乙方应向甲 方和丙方提交季度和年度报告,并有义务对辅导进展进行总结和提出建议
12:乙方应对甲方的指导给予足够的重视,如与甲方发生理念上的矛盾,需主动积极的 与甲方沟通,并向丙方寻求帮助
13: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日常服务,信息沟通服务
14:丙方有义务对甲方计划的方针、方式和运行模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5:丙方有义务 跟踪甲方对乙方的指导活动,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16: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许可的活 动帮助
17:乙方有权决定是否采纳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决策后果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未征得 对方同意,不得利用对方提供的信息(包括财务信息、商业秘密、其